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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组织中开展“五个一”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9-30 [来源]: [浏览次数]:

泉轻工院党委〔2014〕21号 签发人:郑子琪

关于在党组织中开展“五个一”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会学习、会交往、会生活、会工作”的人才培养理念,推进“1123”工程,加强学院内涵建设,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9月中旬—2015年1月底

二、活动内容

“五个一”活动,即1、每个党支部要安排在教学、教育管理有经验的党员与需要业务指导的教职工结对子,建立老带青、一对一的帮扶关系,促进业务提升;2、每个党支部要安排有教学经验的党员教师上一次示范课,公开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进度表、教案或课件等供其他教师学习借鉴;党员新教师要上一次公开课;每个行政职能部门要以“提高效率服务育人”为宗旨,设立一个“党员先锋岗”;3、每位党员要自觉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自我评估;4、每位党员为学院内涵建设发展提出一个合理化的建议;5、每个党支部要组织一次以上的公益性活动。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活动由学院党委发起号召组织,各党支部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实施。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领会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拟定支部落实“五个一”活动方案,并于9月26日前上报学院党委,以便于有序推进活动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2.精心组织,大力支持。各党支部要抓好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等环节工作,保证活动开展的质量;早谋划、早布置,提前协调好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开展活动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

3.加强宣传、推广经验。各党支部要充分运用宣传渠道,加大对活动开展的宣传。要注重发现、总结活动中的优秀典型,及时予以宣传报道。要大力推广在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4.形成机制、落实到位。各党支部要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党员教职工的教育引导,把党员参与“五个一”活动情况作为评议优秀党员和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的重要指标之一,着力推进活动工作开展,确保落实到位。

各党支部要于2015年1月底前做好活动总结并上报学院党委。联系人:苏练火,联系电话:0595-36207779(办),电子信箱:qqdb99@126.com

中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