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明道 爱校 大家行”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系(部)、处(室)、群团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委提出的高校党建工作意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校训精神,推进“1123”工程,实现“四会”目标,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打造艺术精品,传递正能量,激发学习专业知识热情,拟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明道爱校 大家行”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传承校训精神、打造“微信”、“微视”传播教育平台,传递正能量,寻找“身边好人、心中英雄”,年终评选“最美轻工人”。
2、组建学校艺术团,打造文化精品,弘扬先进文化。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5年3月—2016年3月。2015年3月中旬—4月中旬为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12月中旬为实施阶段(其中6月中旬检查落实情况阶段、活动小结,9月中旬为提高阶段);12月中旬—1月下旬为评比阶段,2016年3月总结表彰。
三、组织领导
1、成立校园文化建设领导组,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党支部、学生处、团委、素养部、宣招处等部门齐抓共管,学院统一策划部署,各部门、各系负责协调,组织落实。
2、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牢牢掌握宣传主动权,打造高尚文化品牌,激励师生奋发向上,为学校培育高素养专业人才贡献力量。
3、负责创建“微信”、“微视”共享平台和艺术团的部门要制定活动方案,做到组织落实,部署明确,宣传到位,落实到点,责任到人。
四、激励机制
校园文化活动是培养“四会”人才和推进“1123”工程的有效措施,是弘扬时代精神、传递正能量的系统工程。学生是参与活动的主体,在参与活动中增长知识,积极参与学校艺术团的学生,可获得全校性选修课程学分。
中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